【圆明网】5月2日下午2点,天津东丽区法轮功学员张子文的家属与律师听取了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对张子文申诉状的开庭问询。
律师说:此案二审阶段,法院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一、应当开庭而不开庭。二、不听取被告人意见。三、在律师递交辩护手续情形下,不让律师参与辩护;四、事实方面认定也错误;五、两高的司法解释是为权力背书的结果,违背宪法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也违背世界人权宣言。
问询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法官郭宇在问询过程中,刚开始拉着脸,慢慢地脸舒展开来。
张子文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在家中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构陷,东丽公检法部门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他非法批捕、庭审。东丽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非法冤判张子文四年,却一直不通知家属。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家属到检察院询问,才被告知张子文被非法判刑的消息。
张子文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上诉,家属为张子文聘请律师。一月十三日,律师到东丽看守所会见张子文,看守所以律师没有提前预约为由(非法规定),不准会见。律师只好先去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委托辩护手续。一月十八日律师接到法官张帆电话说该案已宣判,律师当即提出异议要求履行辩护权,法官张帆说就是告诉你一声。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不顾一审判决中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维持原判。二月十六日,张子文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迫害,他委托律师和家属代他申诉。
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张子文的律师到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刑庭法官张帆侵犯了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权。
迫害责任人: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张帆,电话:022-28024721
郭宇法官办公电话:022-28024032
滨海监狱主管狱警:高佩治
一审东丽法院法官孙宝芳,电话:022-8493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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